设计模式-服务之间的关系



在我的项目中,我有几个服务。示例UserService、ArticleService、LogService等。每个服务都包含创建、读取、更新、删除等功能。现在是问题。当我需要向用户添加项目时,我会使用UserService。这反过来又需要在日志中创建一个对象。UserService是否应该创建LogService的新实例并使用此功能。或者UserService应该创建此对象?

UserService应该知道一些LoggerServiceInterface,而不应该知道它的具体实现——在您的情况下是LoggerService。LoggerService对象应实现LoggerServiceInterface,并且必须通过构造函数或setter注入UserService。我认为您应该检查一下在编程语言中实现的一些依赖注入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