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设计模式时,是否有任何命名约定



在项目中实现设计模式时,将包命名为设计模式类型是否足够,如:

*dao
*delegate
*facade
*coordinator
*handler
*util

或者需要在源代码文件中明确指定为:

*DAO.java
*Delegate.java
*Facade.java
*Coordinator.java
*Handler.java
*Util.java

我还发现了一些命名约定。Java(前缀为字母"I")用于接口,E*.Java用于枚举,或者添加*Impl.Java来指示实现类?

是的,根据标准,必须像您上面提到的那样命名文件,以提高用户的可读性。文件名可以帮助获得更好的视觉效果,而不是总是引用包。

除了我同意的另一个答案(将Pattern名称添加到类名中)。一般来说,我不认为基于模式进行打包是一种好的做法,而是基于功能进行打包。

例如。http://www.javapractices.com/topic/TopicAction.do?Id=205这些都是非常古老的指南,但我认为它们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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