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中的时差在某些日期不起作用



我有这个函数来计算两个时间戳之间的差异(以秒为单位)。

def diffdates(d1, d2):
  diff =  (time.mktime(time.strptime(d2,"%Y-%m-%dT%H:%M:%S")) -
           time.mktime(time.strptime(d1, "%Y-%m-%dT%H:%M:%S")))
  pprint(d2)
  pprint(d1)
  pprint(diff)
  return diff
diffdates(diffdates('2016-10-11T11:10:00','2016-10-11T16:00:00')

当我用给定的参数调用它时,我希望结果是

4*3600-10*60 = 13800

但我有

17400 = 5*3600 - 10*60

我正在检查文档中的字符串格式是否有问题,但找不到任何问题。此外,该日期的时间也没有像夏季/冬季那样发生变化。

你的数学是错误的。16:00到11:10之间的差值为4小时50分钟。你对4*3600-10*60的计算是3小时50分钟。你要休息一个小时。

16:00是一天中的60*16分钟:960

11:10是当天670 后的60*11+10分钟

960 - 670290分钟

CCD_ 10是CCD_ 1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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