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以下操作,一段时间后我得到了一个stackoverflow错误,我理解为什么会这样。
public class Cat {
String name="default name";
Cat insideCat;
public Cat(){
System.out.println("Cat constructor");
insideCat = new Cat();
}
}
但是,如果我不在构造函数中创建一个新的Cat对象,而是取一个Cat类型的参数并将其分配给内部Cat字段,该怎么办。
public class Cat {
String name="default name";
Cat insideCat;
public Cat(Cat insideCat){
System.out.println("Cat constructor");
this.insideCat = insideCat;
}
}
我只是在摆弄代码,只是想弄清楚Java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在第二段代码中,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直到我开始测试这个类。我需要一个Cat对象来创建Cat对象(要创建这个Cat对象,我需要另一个Cat物体……然后它就继续了)。所以从技术上讲,我无法测试这门课。
所以我的问题是,为什么java允许创建自己类型的实例变量?我想构造函数的全部目的是初始化它的实例变量。所以要么我必须创建一个新对象来初始化内部Cat,要么我必须从外部获取Cat对象。两者似乎都不起作用。
我在这里错过了什么。是否存在其自身类型的实例变量可以变得有用,并且可以毫无问题地使用的情况?提出这样的课程是一种糟糕的OOP实践吗?
像这样的类一直存在。
考虑链表或树,例如
class ListNode {
ListNode next;
// Etc.
}
class TreeNode {
TreeNode left;
TreeNode right;
// Etc.
}
您不会在构造函数中初始化"子"对象,而是稍后添加它们。
在您的示例中,您需要一个稍后创建insideCat
的方法。通常,你不会创建具有完全相同状态的子对象,在构建时会有一些东西来区分它们,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有一个"哦,天哪,现在停止创建这些"的条件,或者在添加它们时,例如,你会通过一个方法而不是在构造函数中添加它们。
拥有同一类的实例成员并没有错。一名员工有一名经理,该经理也是一名员工
public class Employee{
private Employee manager;
//getters setters and constructor
}
有许多自引用数据结构的例子是有效的。想象一下LinkedList
。每个LinkNode
都有一个数据字段和一个指向下一个LinkNode
的指针。
class LinkNode {
int data;
LinkNode nextLink;
public LinkNode(int d1) {
data = d1;
nextLink = null;
}
...
}
class LinkedList {
private LinkNode first;
...
}
你的StackOverflow
问题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创建一个而不是X
需要无限创建另一个X ,
。
想想你的Cat
例子。为什么实例化一只猫需要所有的东西。。。又一个Cat
!
可以有多个构造函数。因此,您可以拥有另一个构造函数
public Cat(){...}
这将允许您创建一个内部Cat。之后,您可以创建另一个包含内部Cat的Cat。显然,根据您的需要,这里的设计可能不太好。Dave Newton关于链表的回答是这个用法在现实世界中的一个很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