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图理解标准中的哪个规则在下面证明了编译器行为的合理性。因此,此问题仅旨在获得语言律师答案。
让我们考虑一下这两个类:
struct A{
A(int);
};
struct B{
operator int();
};
以下代码编译:
B b;
A a{b};
变量a
由b
直接初始化。根据[dlc.init]/17.6.3:
否则(即,对于剩余的副本限制案例(,用户定义的转换序列可以从源类型转换为目标类型,或者(当使用转换功能时(转换为派生类别,如所述在[over.match.copy]中,
我了解,直接初始化的过程将列出所有用户定义转换序列,该序列可以执行从B
(源类型(转换为目标类型A
。[Over.Match.Copy]说明在哪里可以找到用户定义的转换功能。
a 用户定义的转换序列只能涉及1个用户定义的转换功能或构造函数。但是,唯一的转换路径包括调用转换构造函数A::A(int)
和转换函数B::operator int()
。
因此,没有用户定义的转换序列可以从B
转换为A
。
为什么根据标准可以很好地形成初始化A a{b};
?
它的形式很好,因为它使用一种转换从B转换为int
。然后使用该int
作为参数。
这将是您有两个用户定义转换的情况:
void f( A a ) {}
B b;
f(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