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两个 FileInputStream 类的构造函数,如下所示。
public FileInputStream (String path)
public FileInputStream (File file)
我们什么时候应该采用第二种方法?即使要创建 File 实例,我们也需要有路径。那么,是否最好始终使用提供路径作为参数的第一个构造函数?
你可能想使用第一个构造函数从指定的文件中读取,第二个构造函数用于从文件对象中读取,例如,第二种方法比第一种方法更好,您可以将其与摘要类一起使用(例如ZIPoutputStream和ZIPInputStream(,而且,第二种方法在多种情况下使用相同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