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SIP 注册消息中,发件人标头应包含可解析的 host.domain



我有这个问题:在kamailio中,我服务于多个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互联网域名的域名。注册时,特定的 pbx 具有一个配置,该配置要求注册用户的主机和域,并将其与用户名一起放在 From 标头中:

From: <sip:username@host.domain>

但问题是它首先尝试解析 hostname.domain,如果无法解析,它甚至不会尝试注册。此行为是否符合 SIP 标准?

不,如果它正在查找 From 标头主机名,则不符合要求。来自 RFC(第 8.1.1.3 节):

。从 URI 不包含 IP 地址或 FQDN 非常重要 运行 UA 的主机,因为这些不合逻辑 名字。

此外,SIP RFC 给出了一个有效的 From 标头示例,如 sip:thisis@anonymous.invalid 主机名,其中主机名甚至不是有效的 DNS 主机名。

在大多数情况下,发件人标头 URI 用于标识发出请求的人员,作为 SIP 质询响应身份验证的一部分。在某些情况下,SIP 服务器将忽略 From URI 的主机名部分,假定身份验证领域是某个默认值。

这将取决于 SIP 服务器的实现。

在/etc/hosts 中添加 "host.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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