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ject已经导出,则无法更改包",而批量包分配



我需要更改~250个SAP开发对象(ABAP类,数据元素,表等(的包。当我尝试通过 se24/se80 事务或通过RSWBO052报告进行更改时,我收到错误消息 TR242(对象已导出,无法更改包(。

SAP帮助文档说,必须以新名称复制对象,必须删除旧对象,并且必须将新对象重命名为旧名称。但是,对于 250 个对象来说,这不是一个好方法。

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调用交易/LSMW 之外,有什么方法可以进行批量包更改吗?

出现问题是因为我试图将开发对象移动到不可运输的包中,如上面@vwegert所示。目标包被标记为不可运输,因为它被标记为旧包。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目标包是从基础级别低于当前系统基础级别的系统移动的。需要执行后续步骤才能解决此问题:

  1. 旧包必须通过报表RS_MIGRATE_PACKAGES迁移(请参阅注释 1711900(。"旧版包裹"标记将被移除,但包裹仍然不可运输。但是,您将能够在迁移后重新创建包。

  2. 删除不可传输的目标包,并创建一个新的作为非 TMS 包的副本。

  3. 使用报告将所有必要的对象分配给在步骤 2 中创建RSWBO052包。

如果尝试将对象从启用传输的包移动到不可传输的包(如 $TMP (。这背后的理由是:

  • 该对象曾经位于可传输包中,因此必须已将其添加到至少一个传输请求中。
  • 传输请求可能已传输到另一个系统(直接或通过 ToC(,因此另一个系统可能具有该对象。
  • 当前系统是对象的原始系统,因此它负责在删除对象时通知其他系统(通过传输(。
  • 将对象移动到不可传输的包在语义上等效于为系统环境的其余部分删除它。
  • 由于该过程很少发生,因此通常指导开发人员复制和删除对象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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