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从35.1
分支(显然是发布分支)创建一个分支35.1-extra
,做一些工作,然后在一段时间后将35.1-extra的东西合并回35.1,可以合并多次吗?
我记得这在旧版本的Subversion中是有问题的,所以每当我重新集成时,如果我必须做一些额外的工作,我要么创建一个新的分支,要么重新创建"额外的"分支,并继续在那里工作。
您必须使用Subversion 1.7和较旧的客户端保持重新集成的分支存活。多亏了Subversion 1.8版本中新的"自动重新整合合并"特性,所谓的"keep-alive dance"不再需要了:
-
svn merge
自动检测是否需要重新整合合并, -
svn merge
的--reintegrate
选项在SVN 1.8+中已弃用。
显然,这个老问题已经在Subversion 1.8 - http://subversion.apache.org/docs/release-notes/1.8.html#auto-reintegrate中修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