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使用svcutil
或其他代理生成器时,它会在客户端中创建适当的类。我想知道存储此类以避免冲突的最佳方式是什么。
- 在其他一些"通用"项目中,从代理中删除生成的类
- 或者只是在服务中使用原始类,而在代理中使用复制类
有两种方法可以处理WCF客户端的服务和数据约定类的代码。
- 使用svcutil.exe生成所有内容。客户端项目对服务程序集没有任何类型的引用。只需使用svcutil生成的类
- 直接引用包含类型的程序集。我有时会为我的DTO类使用一个单独的程序集,即来自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引用。使用svcutil生成客户端代码时,请使用
/reference:<file path>
选项告诉svcutil重用现有程序集中的类型,而不是重新生成它们
如果引用原始程序集,而不将其与/reference
一起传递给svcutil,则最终会出现一堆冲突。我想你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