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C 在Child
类之前会破坏Parent
类?当对象不符合范围而首先破坏shared_ptr
S然后破坏本身时,它是否更合乎逻辑?在我的工作流程中,这会导致问题,因为我的Parent
类正在管理Child
类使用的接口。
#include <iostream>
#include <memory>
class Child;
class Parent
{
public:
Parent() :
child(std::make_shared<Child>())
{
std::cout << "Constructing parent" << std::endl;
}
~Parent() { std::cout << "Destructing parent" << std::endl; }
private:
std::shared_ptr<Child> child;
};
class Child
{
public:
Child()
{
std::cout << "Constructing child" << std::endl;
}
~Child() { std::cout << "Destructing child" << std::endl; }
};
int main()
{
Parent parent;
return 0;
}
编辑
根据评论,我认为我的问题需要更多的解释。我的孩子课程全部分配在std::shared_ptr
上,当父母脱离范围时,该课程将被释放。我的主要程序是CUDA程序,父母可以访问GPU设备。如果父母被删除,我将不再可以访问GPU。但是,孩子们的破坏者需要处理他们的GPU记忆,因此,我想在父母走出范围之前采取这种行动。但这意味着我必须手动删除智能指针,在我看来,这些指针会破坏他们的目的。
破坏顺序定义为(重点是我的(:
对于用户定义或隐式定义的破坏者,执行破坏者的正文后,编译器将所有非静态非变化的distuructor调用,以相反声明的顺序,然后以相反的施工顺序称呼所有直接非虚拟基类的破坏者(依次调用其成员及其基础类别的破坏者等(,然后,如果此对象是最多的,则派生的类,称为所有虚拟基础的毁灭者。
一个良好的理由是,为了释放资源,Parent
的破坏者可能需要访问其成员,而不是每个对象都是独立的。
当对象脱离范围时首先破坏shared_ptr,然后破坏本身时,它是否更合乎逻辑?
并不是真的,Parent
的驱动器可能需要访问某些成员进行某种清理工作,因此它们需要在构造体主体内访问和活力。如果您需要首先销毁Child
,则可以随时手动执行:
~Parent() {
child.reset();
// do the re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