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当你对一个类进行偏分时,定义中仍然存在歧义



我有实体框架生成的以下类

 public partial class Album
 {
    public int AlbumID { get; set; }
    public string Title { get; set; }
    public decimal Price { get; set; }
 }

我在另一类中也有以下内容

 public class Album
 {
    public int AlbumID { get; set; }
    public string Title { get; set; }
    public decimal Price { get; set; }
 }

我想知道为什么当生成的类是分部类时,VisualStudio会给我一个关于模糊性和已经存在的定义的错误。我试过让非偏类变为偏类,但它还是给了我一个错误。

错误:"Album"类型的声明中缺少分部修饰符;该类型的另一个部分声明存在

"Partial"类只是在文件之间分解一个类中的代码的一种方法。这样做可能是为了方便使用,甚至是为了生成代码,但这就是它真正的作用。

该类的命名空间中具有该名称的所有类定义都需要标记为"partial"才能工作。

您的第二个类"破坏"了分部功能,因为它没有标记为分部,而是在同一命名空间中以相同的名称存在。您还有重复的属性定义,一旦修复此错误,就会导致NEXT错误。

哪一个提出了显而易见的问题?为什么你认为你需要两个类在同一个命名空间中做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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