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使用事件策略进行DDD分析,并遇到此问题:
我们是否应该根据其创建方式来定义不同的事件(例如:RoutecReatedByuser和RouteCreatedFromimport)?
"这取决于"再次成为答案吗?(例如:取决于,如果创建的方式会影响后续过程/如何处理聚合)。
或答案会平整"否",只需进行一个事件(路由)?
您应该始终考虑您的活动是否有分散业务 意义。如果这样做,他们应该是分开的。这使他们能够 独立进化。
另外,看看有多少东西是常见的,有多少不同。如果您发现一些不同但并非真正可概括的东西,则应将事件分开。在适用某些情况时,且不适用的情况下,未使用的领域没有用。
如果您未能抓住这种区别,您最终会以低凝聚力,许多未使用的字段等。请记住,即使采购也主要是关于拥有不变的事件日志。它的含义是,如果您需要进行一些简单的模式迁移,则可以修改事件(通常,您不应该,但有时更有意义),但您永远无法将任何事件放入或删除事件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