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何时应在 Julia 中包含显式返回语句?



Julia 中的函数什么时候应该有一个使用 return 关键字的 return 语句,什么时候它应该通过在函数末尾返回我想返回的变量来返回?

我正在阅读Julia文档,似乎在这里可以找到很多关于该主题的文献。

我的理解是,约定是,如果您试图脱离函数,则始终使用return,否则只在函数末尾返回要返回的变量。

我的理解是正确的还是我在这里遗漏了什么?

蓝色样式指南建议在长格式函数定义中始终使用return

我喜欢该公约的一致性和清晰度。

从技术上讲,如果从@generated函数返回CodeInfo,则必须使用return关键字。由于长期存在的错误 https://github.com/JuliaLang/julia/issues/25678 如果您尝试实现卡带风格的编译器传递或类似内容,则会出现这种情况(请参阅我为此写的博客文章(

话虽如此,这太晦涩难懂了,以至于我真的犹豫要不要回答。 除了十几个人之外,所有会尝试做这种事情的人, 最后一句话中是否存在返回纯粹是一种风格。

这是一个品味问题,但我强烈喜欢多行函数中的显式return语句。

我总是做双重拍摄,每当我看到一个单独的变量或表达式在最后一行自行晃来晃去时,都会感到困惑一秒钟半。我觉得它很奇怪,很不优雅。

恕我直言,明确的return语句大大提高了可读性。

这纯粹是风格上的。永远不必使用return关键字。就个人而言,我不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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