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理解而言,不可能在来自两个不同数据库的表之间强制执行引用活动(和级联更新)(即使这些表都在拆分的后端中),对吗?
如果表设置正确(即它们都是标准化的),是否有必要强制执行引用活动?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如果前端使用(比方说)从department表中获取行源的组合框,而控制源在employee表中存储外键(IE departmentID),那么为什么强制执行引用完整性很重要?
如果这很重要,那么我绝对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强制来自不同数据库文件的表之间的引用完整性。。一定有办法。。。
LASTLY,是否可以将所有后端表保留在一个数据库文件中?基本上,每个数据库都使用Employee表和Department表。。但是其余的表通常只与特定前端数据库中使用的其他表相关。
引用完整性并不是真正引用查找表,而是关于父/子表或类似的某种重要关系,它们应该始终在同一数据库中。无论您是否使用RI,您的表都应该始终设计为最适合应用程序。
关键是,相关表有另一个表所指向的键ID,如果该相关记录受到影响,则不会破坏关系。查找表可以结构化为具有唯一标识符,因此,如果原始记录丢失,并且添加了新的记录,即使密钥已经更改,唯一标识符也不会更改,因为您只需将其放回。
一般来说,如果一个表中的记录依赖于另一个表的记录,则需要引用完整性,并且它们必须在同一数据库中。这样一来,数据库本身就可以执行,程序员就不必执行了
不同数据库中的表之间应允许引用完整性。主要示例:邮政编码和姓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表
为什么您想要多个数据库,每个数据库都有一个邮政编码表或名称/地址/电话/电子邮件表(可能不是为了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