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this.variableName访问类实例变量



我发现了人们访问类中实例变量的不同方式。例如:

public int getValue() {return value;}

public int getValue() {return this.value;}

使用this.value而不是仅使用value有什么性能优势吗。我知道使用this.可以确保没有命名空间冲突,但还有其他好处吗?

没有任何性能优势。这两件事完全一样。区别纯粹在于语法。我更喜欢使用";这个";我自己,因为现代IDE发现了这可能造成的问题,我喜欢能够为局部变量和字段使用相同的名称(IDE中的颜色编码使这一点更加清晰(,我不喜欢为成员变量使用某种前缀。不过,我认为这很有风格,而且因人而异。善良;可爱";,我也喜欢使用";";作为将要进行比较或复制的同一类型的两个引用时的变量名称。这个和那个是英语单词;CCD_ 6";或";CCD_ 7";或者类似物不是。这是我脑海中的主要区别。我喜欢我的代码像英语一样,我更喜欢避免缩写。对于外行来说,阅读代码越容易越好。人们总是从团队中来来往往,所以明确是非常重要的,不仅是在这个小案例中,而且是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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