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分配类的变量应该是小写的吗?



我有这样的例子:

Serializer = get_serializer_class()

我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到答案,序列化器应该是小写还是大写?

类名按PEP 8约定大写,但这只是一个变量名(类的实例)。所以答案是否定的。

PEP 8规定

函数名应该是小写的,单词之间用下划线分隔以提高可读性。变量名遵循与函数名相同的约定。

所以你的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

类名:

类名通常应使用CapWords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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