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使用 P4 命令"标记为删除"每个"missing"的文件?



假设我已经签入了文件:

  • a.txt
  • b.txt
  • c.txt

我把它们都签了出来,这样我就可以通过从另一个文件夹转储文件来批量编辑它们:

cp -R folder-one/* folder-two/

结果是:

  • a.txt(已更新(
  • b.txt(已删除(
  • c.txt(无更改(

现在我Revert Unchanged Files并打算提交:

  • a.txt(已更新(
  • b.txt(已删除(

但我不能,因为现在b.txt"不见了"。

是否可以使用P4命令来Mark for Delete每个"丢失"的文件?

最简单的修复方法就是恢复您打开的所有文件(使用-k标志,这样您就可以保留本地更改(,并让reconcile从一开始计算:

p4 revert -k ...
p4 reconci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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