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使用对象属性O
将类A
与类B
关联起来。我还分别具有类A
和B
的实例a
和b
。我使用了相同的对象属性O
来关联实例a
和b
。
再次,我使用了相同的对象属性O
来将a
与c
链接,其中c
是类C
的实例,该实例未使用任何对象属性与类A
或B
链接。推理者仍然在证明本体论是一致的。我的问题是";这不应该被推理者标记为不一致吗?请告诉我你的答案,答案是"是"还是"否",以及你的答案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提前谢谢。
您错误地理解了域和范围公理的语义。在对象属性O
的情况下,它只是声明每当两个个体x
、y
通过O
链接时,就意味着推理器将推断出x
是A
类型,y
是B
类型。
在链接个体a
和c
的情况下,其中c
属于C
类型,您会注意到c
现在也被推断为B
类型。
如果您想看到不一致,您可以做的是使类B
和C
不相交。那么经由O
链接a
和c
将导致不一致。
顺便说一句,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在我的博客上写了关于OWL2本体论和推理机的使用,以及推理机看起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