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JDK开发人员在某处不遵循变量命名约定?



Java Code惯例规定常量名必须大写。

Java规范给出了常量的定义:

常量变量是基本类型或基本类型的final变量用常量表达式初始化的字符串。

现在看,例如,类LocalDate。我们可以看到变量在定义上不是常量,而是被命名为常量(大写)。为什么?

public static final LocalDate MIN = LocalDate.of(Year.MIN_VALUE, 1, 1);

我不知道为什么规范对这两种类型的对象有区别。

约定都是关于期望的。我对大写命名对象的期望是,它不能改变。constant的字面意思是指不变的情况或对象。因此,我将对所有不可变静态final对象使用大写命名约定。

根据Oracle, LocalDate是一个不可变的日期时间对象,它表示一个日期,通常被视为年-月-日。参见https://docs.oracle.com/javase/8/docs/api/java/time/LocalDate.html。

所以我认为给MIN一个大写的名字是可以的,因为它符合我的期望,它永远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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